案件本身属于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已提起民事诉讼并已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如

案件本身属于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已提起民事诉讼并已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经审理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一、当事人启动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区别对待:

  1、《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 “先民后行”还是“先行后民”,要看哪一个诉讼的解决构成另一个诉讼的前提条件。

  审判实践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先行政诉讼后民事诉讼、先民事诉讼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分别进行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四种方式,以解决两种争议的交织问题。至于具体的审理方式,需要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立法本意,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灵活适用法律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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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8
只针对起诉进行处理,不符合诉讼规定会驳回诉讼追问

人民法院有无义务向当事人告知需提起行政诉讼?

追答

宣传国家法律是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的基本使命,但是他们不知道相关法律知识,就无奈了。你不能要求法院人员都达到专家级水平,实际上就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第2个回答  2019-04-27
只要你的前男友不能否认借条的真实性如果你有相应的借条作为证据,则你可依据借条向法院起诉,你应当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你胜诉和对方有没有偿还能力是两个概念。你胜诉之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该会判决他归还该笔借款。
当然,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前提下
第3个回答  2016-09-08
既然当事人已经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就会按民事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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