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一晚上后办理取保候审 检察院相对不起诉结案 有案底吗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 1.我曾因寻衅滋事罪第三款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毁坏绿化财产 物价局作价2200元 )被公安机关逮捕并拘留!拘留两天后办理了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如果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是不是相当于定罪不诉? 2.如果做出相对不起诉是不是就属于有犯罪前科? 3.能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究竟是针对,没“触犯过刑法” 还是没受到“刑事处罚”而言? 5.是否行政拘留算劣迹而不算前科,而刑事拘留后定罪不诉,首先已确认我以触犯刑法,只是不追究我刑事责任了,属于前科?

所谓相对不起诉,就是检察院认为这些人可起诉也可不起诉。若最终确认为不起诉的,没有案底,只有判有罪才能算作案底。若检察院最终确认不起诉的,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问题。但相对不起诉的前提就是,犯罪行为确实是嫌疑人做的,只是有特殊条件可以不起诉嫌疑人而已,若犯新罪的话,这个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记录会翻出来作为新罪量刑的考核之一。追答

案底只针对判有罪。但若受到行政处罚的话,个人资料会有违法记录。

违法犯罪前科资料包含案底和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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