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请问我跟老公打算申请无效婚姻,可听别人说无效婚姻撤消了也是发给离婚证,也没有法院判决无效的证明,就等于是离婚,请问是这样的吗,请律师朋友帮帮我,谢谢了.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4
又是一个“听别人说”的。
对于无效婚姻,法庭只发给判决书,没有离婚证。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与离婚本质不同。从法律上讲,你们从未结过婚,他也“不曾”当过你的“老公”,而离婚则他是“曾经”当过你的老公。
无效婚姻不适用调解,也不允许撤诉,而离婚这两项都允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2-09
无效婚姻是违法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当事人之间既不产生夫妻身份,也不会产生夫妻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权利由婚姻登记机关行使,由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加以确认并宣告(确认婚姻无效跟离婚是两码事,如果等同于离婚那么就否定了《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按离婚来处理夫妻财产关系了)。
第3个回答  2019-12-20
无效婚姻
void
marriage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关于子女的法律地位,有些国家规定,无效婚姻因自始无效,当事人间不发生身份关系,故所生子女视为非婚生子女(如日本民法等);另一些国家则规定,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不受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影响,仍视同婚生子女(如瑞士民法)。
中国婚姻法,从正面规定了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见结婚),对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未作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在中国凡不符合婚姻法规定、不具备婚姻成立要件的,所建立的婚姻应视为无效婚姻,即: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包括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前者为第三者以索取财物为目的
,强迫他人结婚的行为。特点是把妇女作为商品买卖,并将他人意志强加于婚姻当事人。后者又称不自由婚,是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有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见事实婚);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性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者;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
第4个回答  2019-02-08
重婚是构成无效婚姻的一种法定条件.这里指的是行为人有合法婚姻在先,已有合法配偶,又通过欺诈等不正当形式与第三人进行第二次结婚登记.这种情况就构成了法条中所指的,第二次婚姻登记是无效婚姻,但是第二次婚姻登记也构成了重婚罪,所以不仅要撤销第二次的结婚登记,还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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