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走访现场看到,从开发企业制订并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的认购规则看,3个楼盘都按照“沪十条”中关于“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的规定,开始采用完善后的公证摇号选房程序,也就是新增积分制。
认购规则中明确,楼盘上市认购组数超过可售房源套数一定比例时,将采取计分排序的方法,选取进入公证摇号选房的购房人。计分办法综合购房人拥有的住房状况、5年内在沪购房记录、家庭、户籍以及在沪缴纳社保等情况进行计算。按计分高低排序选取进入公证摇号选房的人员名单后,其余认购人不再进入公证摇号选房环节。
其中,家庭、户籍、购房人拥有的住房状况、5年内在沪购房记录4大因素各自拥有基本分。如果购房者全部满足四大因素,也就是本市户籍、家庭、无房、5年内无交易,那么最高可以得60分。而在沪缴纳社保则从2003年1月开始计算,每缴纳一个月社保加0.1分。按照今天新开的新盘情况,社保(2003.1-2020.2)最多可以增加2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