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怎么算

如题所述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款项不含增值税计算消费税,即  应交消费税=以旧换新补的差价/(1+17%)*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第七条“计税依据”第四项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扩展资料

关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两次发文进行明确。

财税字[1994]09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财税字[1996]74号《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从以上两个文件可以看出,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其计税依据是一致的。除此之外,其他商品的以旧换新业务仍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税务局-财政部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1-02
答: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
依据征收消费税。”所以,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全部都是“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应交消费税=以旧换新补的差价/(1+16%) *5%
【拓展内容】
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94) 财税字第095号)第七条
“计税依据”第四项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22
商家推出的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扣除回收的金银的价格后再计算税费的,也就是黄金是抵扣回收的料价后,多余部分在开具发票给消费者。
第3个回答  2019-06-01
增值税:“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所以,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全部都是“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本题即3700/(1+17%),应纳消费税158.12元。
增与消的区别,增的规定是“可以”,消的规定是“应”——即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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