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案件状态:“驳回等复审请求”是什么意思?

发明专利二通陈述后,查询到的状态是:驳回等复审请求,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期具体要如何操作?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救济途径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李年通表示,“我们的意见是,申请驳回复审,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即使复审并未成功,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但是,如果放弃复审申请,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即便重新申请,也面临两—三年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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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30
应该已经发出驳回决定了,赶紧查一下是不是没有收到。申请人可以针对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成立三人合议组对专利申请重新审查,如果合议组与在先审查员观点不同,该驳回决定有被撤回的可能。如果合议组与在先审查员意见一致,会发出复审通知书给专利申请人陈述意见的机会。若申请人不能说服合议组,驳回决定生效。对于生效的驳回决定可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行政诉讼,但是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同意专利复审委的意见。
有关专利法的规定引用如下: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追问

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就是以前实审、一通、二通的意见通知书所有文件都没有收到过。网上查询是逾期未取或改退批条丢失被退回。地址没有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都是后来被电话通知。

就现在在网上查到:驳回等复审请求,但是看不到任何驳回意见,审查信息也看不到驳回通知。也不知道内容。就算申请复审也不知道该如何陈述?一通、二通意见都是新颖性和创造性,都已经详细陈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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