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28
其实我这个可以明确的去告诉你是你老公自己欠的赌债的话,老婆其实是不需要帮助自己的老公进行偿还这笔赌债的。你自己老公他自己去借的钱,外面欠的钱。也是不需要你自己去承担的,哪怕这个时候你选择和他离婚的话。那么这笔钱其实也是不会算到你的头上的,毕竟是你老公自己出去赌博,自己欠的钱。然后自己在外面借的高利贷的话,也是你自己的老公自己去偿还的,肯定是不需要老婆进行偿还的。
第2个回答 2018-01-18
最高人民法院刚刚颁布了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标准。老公赌博债务显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老婆没有义务还赌债……但是,如果还在婚姻内,那么属于老公的那一份家庭财产属于可以偿还债务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老婆就不用还债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27
张喜欢打牌,将自己的银行卡里面的钱全部输光后,对老婆谎称在外地遇到事故向朋友小李借了5万元应急。
于是,小张向其牌友小李写了一张借条,“今小张急需治疗,向小李借款5万元应急,半年后归还,利息2分。”
7个月后,小李找到了小张和他老婆,要求他们偿还这笔借款,否则就要起诉他们。
问一:这笔“借款”属于什么性质?是“赌债”吗?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显然,赌债是不保护的,故小张对小李的“债”不应当偿还。
话虽然这么说,但实际操作起来可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小张和他的老婆得首先说明、证明这5万块是赌债,而不是其他合理的借贷关系。
问二:小张和他的老婆有书面约定:“二人经济独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如果小张借的这笔钱不是赌债,小张背上了还债的包袱,那么小张的老婆需要偿还吗?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最初《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这一规定导致了大量的单方债务最后作为了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的其中一方配合原告作虚假的证据和陈述,法院非常不好判断,造成了很多“冤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颁布以后,专门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作了几条区别性的规定。
其原则是:首先,单方签字的,作为该单方的个人债务;其次,除非该笔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比如说金额较小);再次,作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金额比较大),则需要债权人举证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案子的欠款金额5万,既不是特别大也不是特别小,在小张单方签字的情形下,能否被认定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呢?”——如果回答“是”,显然小张的老婆需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如果回答“不是”,则小张的老婆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第4个回答 2018-01-18
不必还。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他们告都告不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