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办理退学手续时间并不固定,以福建师范大学为例,申请退学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家长出具意见并签字,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离校手续。
二、给予退学处理程序
1、学院拟提交学校要求对学生做给予退学处理的,应收集该生符合退学条件的有效证据。
2、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的情况,提出给予退学处理意见。
3、由学院告知学生拟对其作出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
4、学院将《福建师范大学学生退学呈报表(学院专用)》及有关材料报学工部(处)、教务处审核,并由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做退学处理者,由学校出具《福建师范大学学生退学决定书》,同时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备案。
大学中途退学只能拿到大学肄业证书
大学中途退学就意味着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但是可以到学校教务处或学籍办等部门办理大学肄业证书,该证书可以证明你有过大学学习经历。但是办理大学肄业应该是有年限限制的,办理大学肄业的具体情况还要看学校的具体政策。
退学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计重修学分到了学校规定的上限或者是试读失败的,这种属于勒令退学,是不用打退学申请的。还有一种是没有任何违规或者重修学分累积满了的问题,自动要求申请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