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籍表丢了,怎么办?

学校发的自己填的那个学籍表丢失,对上大学及以后有什么影响,毕业证能代替吗?学校领导对此事不管不问,真的很急

首先如果你是要分清是哪个学籍丢了,现在学籍分为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如果是纸质学籍丢了,可以去学籍所在高中补办,或是教育局进行补办。但是要是电子学籍丢了的话那就要去学校说明情况后去比较大的教育局补办。

根据《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编号方法见附件);逐级上报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由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高中会考考籍档案,由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省会考办公室。

第七条 凡因转学、休学、复学、留级、跳级、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原学籍号注销,不再启用。

第八条 学籍档案的建立和学籍变更手续的办理应符合会考考籍管理的要求。

扩展资料:

根据《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

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医疗单位或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和会考考籍。

第十七条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持休学证书和县级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书或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学籍和考籍认可手续后,方可复学,编入适当班级。复学生承认其会考考籍,原有会考成绩有效。

第十八条 学生在毕业学年一般不予休学;如遇特殊情况,确有正当理由必须休学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休学为名,搞变相留级或插班重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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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找班主任出据证明在找人事换学校对外的证明信到所在的教育局学籍管理处办理即可。团证到所在的入团学校找介绍你的入团老师和团委书记即可办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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