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05
1、刚跟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现在不想去了,就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该公司,如果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通知该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已经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当全面履行,而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3、《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刚跟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去了,劳动者这是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5-04-14
应当诚恳的告知该公司,就直接陈述你不能去该公司工作的原因,尽量使得他们的理解。
虽然是份空白合同,但公司事后可以盖上公章并署上日期的,这就是一份生效的合同。如果公司要求你履行合同,你应当去,否则构成违约。
但法律也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如果单位非要你去上班,你只能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工资。
第3个回答 2015-04-14
马上电话通知该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企业会生气的骂你几句后就没事了。
追问后天才去上班,是面试的时候他把劳动合同都拿过来了
追答也可以,但要做好被骂的心里准备!
第4个回答 2015-04-14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