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婚后购买房屋,购房合同上是丈夫一个人签字,后来丈夫死了,妻子能否提起诉讼确认合同的效力?

丈夫生前没有立下遗嘱,但是所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已经达成协议由这个妻子一个人继承这套房屋。但是由于房开商一房二买现在想否认 购房合同效力,妻子想提起诉讼,她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还是以丈夫的名义起诉?

所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已经达成协议,由妻子一个人继承这套房屋。妻子就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不能以丈夫的名义起诉。
不过,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合同的效力是不妥当的。因为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无需法院判决确认。即使开发商一房两卖,两份合同也都是有效的。所以,应当要求开发商履行这份合同,交付房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可以同时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与另一个买房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追问

房屋现在的情况是1、在夫妻二人购买后没多久因为房开公司的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2、房屋建成交付后一直是这个妻子在使用3、第二个购房人诉讼到法院要求妻子腾房,但是后又撤诉。 因为房开商在这个诉讼中表示了不承认我们的购房合同,也没有交付房子给妻子,是妻子自己强占的,所以才想起诉确认合同的效力,现在这个房子在解封前都不可能能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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