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 问题:第一:这第一款和第二款如何理解?第二:我拍图片这个题目应单独立案还是不用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