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即可!具体操作如下:
1、写好起诉书,写明被告、原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判定两人离婚、赔偿你多少钱。还有事实理由,比如说他那点做的你忍受不了的,然后要附上主要的证据,比如说打你啦要有验伤报告、照片、医院收据什么的,他侮辱你的话最好也能录音下来,反正要多多的收集证据这样比较有利。
2、到法院去提起诉讼,基本上流程很简单,普通的小案件50块诉讼费,但是如果牵扯财产争议就不好说了、也会比较麻烦。
3、如果只是感情破裂,要分居两年法院才会受理。
我有个老师是专门做离婚案件的律师,我可以给你介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12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 ,去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3个回答 2016-07-12
该案例的当事人必须了解一点,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般以被告的居住地,确定法院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