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一千块钱不还我怎么办?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通常扣押财产的行为。但有两种情况是可以扣押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债务人仍不执行的,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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