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惠州市的龚先生表示:在自家土地上种植了一批桉树,在2021年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三分之二的桉树被不明身份的人铲除,整个桉树连根带叶都看不见了,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且村内管理人员也在场,相关部门也有出示回执,第一次桉树砍伐被阻止了。后又经过协商相关管理人员表示因为龚先生曾经有签过相关文件所以还需要继续对桉树进行处理,经过龚先生要求,对方没有拿出来有龚先生签字的有效文件。
照片拍摄于2022年1月13日上午十点
照片拍摄于2022年4月1日 15:38
2022年2月28日镇街道相关管理人员发了通知给到龚先生,要求把土地上的桉树三天内自行处理,也不谈及之前提到的补偿,龚先生没有表示同意。4月初,在一众相关人员的带领下,龚先生土地上的桉树被全部铲掉。龚先生赶赴现场,通知说可以谈补偿方案,但因为价格原因,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此时的龚先生表示有一些无可奈何,毕竟桉树都已经事先被铲除干净了,再来讨论补偿有些为时已晚。
事情要追溯到2010年,龚先生所在的村庄管理人员倡议村民有外商投资开发(农田)问村民是否同意,但没有说价钱,村民都表示支持,只是都没有谈到价格,在后续沟通中,村民们土地的补偿价格也没有准确的依据,后经过多次反映和协商,获得了有的立案,有的驳回等不同的结果。
龚先生还表示:没有开过村民大会,也没有对我们这块地进行评估和入户调查,更没有跟我们签协议以及发放补偿款的情况下把地征了并挂牌出让给第三方还办了证,村民土地上的附着物被随意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我国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为此,龚先生呼吁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能对自己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桉树进行合理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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