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临时工,新劳动法有何保障政策?

我是一名地方政府临时工,十年工作其间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未享受任何福利。如今已步入大龄青年,对这份工作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前途渺茫,不知何去何从~新劳动法对我们这样的员工有何保障政策,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又如何维护自已的正当利益!

  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中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有报酬的劳动,都是一样的劳动关系,不存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享受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26
劳动法规定,工作9年以上者属于单位终身制员工,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用工之日起算属于终身制员工。你可以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0-07-26
别听底下的老兄忽悠你!你就是在干十年如果不能转正还是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对你没有任何用处!
用法律维护你的权益的下场就是被辞退!
第3个回答  2010-07-26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因此,你的情况,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26
没有临时工说法,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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