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想学车的人注意啦!
留给你们顺利通过驾考的时间,
可能只剩一个半月了...
因为,十月以后你可能会哭着说:
教练...求你...我想要驾照
近日,
公安部交管局科研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
新修订的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GA 1026)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
其中许多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直接评判不合格的操作也有所增多 。
也就意味着,10月1日后,想通过驾考更难了。
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有哪些变化
新的驾考标准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
根据梳理其中最主要的变化首先表现在对于 一些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
比如,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此前的标准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的标准却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间限制。其中 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10秒,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 。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 “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在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操作,此前的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打转向灯的扣10分。但在新的标准中,此项要求更为严格, 不打转向灯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转向灯但时间未满3秒就转向的直接不合格。
记者梳理发现,新的评判标准对于很多项目的规定的都更为详细,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考核。
比如科目二 直角拐弯项目 ,此前的规范是:驾驶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拐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新的标准则在此基础上要求 “ 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科目三“起步”项目中,规定“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直接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 ,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除此之外,新的考试标准也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比如, 科三考试就明确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直接不合格。
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中, 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 动车的,不合格。
(红色为新增或修改内容)
以下为科目三评判标准
主要变化见黄色标注文字
↓
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b)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c)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d)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e)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f)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g)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h)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i)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j)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k)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l)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m)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n)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o)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p)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q)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r)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s)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t)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u)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v)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以上两项评判从专项评判引入到综合评判,之前扣10分,现在直接不合格
w)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x)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y)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z)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aa)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ab)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ac)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e)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ag)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ah)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ai)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aj)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通用评判: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a)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b)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c)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d)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e)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f)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g)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h)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i)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j) 制动不平顺的;
k)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
1.1.1.2.1 上车准备
a)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b)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1.1.1.2.2 起步
a)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c)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d)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e)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f)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g)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h)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j)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k)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1.1.1.2.3 直线行驶
a)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b)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c)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d)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1.1.1.2.4 加减挡位操作
a)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1.1.1.2.5 变更车道
a)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 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1.1.1.2.6 靠边停车
a)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 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
g)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i)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j)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1.1.1.2.7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a)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d)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e)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1.1.1.2.8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a)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1.1.1.2.9 会车
a)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b)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c)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1.1.2.10 超车(新增项目)
a)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 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d)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e) 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f)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g)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1.2.11 掉头
a)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b)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c)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d)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1.1.2.12 夜间行驶
a)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b)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c)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d)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e)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f)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g)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h)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i)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1.1.1.2.13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评判按1.1.1.2.12规定执行。
还没学驾照的宝宝要加油啦!
还没学车的蒙城人这下要哭了!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实施,难度大升级!
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 “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在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操作,此前的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打转向灯的扣10分。但在新的标准中,此项要求更为严格, 不打转向灯的直接不合格。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