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师范生报考
准备材料
1.二表: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六证:①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③户籍证明,④体检合格证明,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⑥教育学、心理学学习成绩证明。
说明:①“二表”均由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③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初步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基本素质、能力考察
除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需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委员举办的面试和试讲,接受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得到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者电话询问。
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除了获得普通话等级测试相应的证书和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即可。若《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在学历学习过程中修过,且获得合格成绩,则可不考;或者参加相应的自考。这类考试申报时间的公布距离申报时间通常都很近,所以你要密切与教育局人事科和政工科电话联系。
还有什么问题,你随时问我,我在教育局工作。。。。呵呵。。。希望能帮到你,也希望能给个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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