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主要是要根据机动车驾驶员所负的事故责任来分析。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扩展资料: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负事故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是无责任的,一般都属于民事案件,需要承担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具体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开车撞死人这种情况的话,是需要面临很严重的处罚的,但是这个必须要经过交通警察认定责任再做决定,并不是所有的撞死人的交通事故,自己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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