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时律师作伪证该负什么责任,有法律依据吗?

如题所述

  如果影响最终的判决,构成犯罪。罪名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所谓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是指证人变更、否认已向司法机关提供符合客观情况的实事求是的证言内容。

  所谓提供伪证,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不真实的、不符合事实真相的证言,如威胁、引诱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作虚假证明;或者让不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作有利于委托人、被代理人的证言等。

  法理解释: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心目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 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 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 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律师法》第四十五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国家秘密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 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8120454.html?fr=al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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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0
律师如果是作伪证,应该是处在证人位置上,作为证人,律师与常人无异,一样伪证罪,但是如果是律师在代理行为的时候,教被代理人说假话,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被查出来,会收到处分,但是律师对于被代理人的秘密知情但不向外透露,是可以的,律师的豁免权
第2个回答  2010-09-10
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纪律规定,依法处理,有可能吊销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9-10
吊销律师执照,严重的判刑
第4个回答  2010-09-10
一、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中,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律师在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时,可能犯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二、律师代理民事案件时,律师如果做伪证,不负刑事责任。只是其证据不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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