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于2000年6月6日宣布实施电子政府工程,6月24日克林顿总统首次发表网上演说,其电子签名法案从提出到参、众两院通过并经克林顿总统6月30日正式签署生效,仅仅用了24天时间,可见其重视程度及工作效率之高。布什政府也把建设“电子政府”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方向,对实现高效能电子政府高度重视,并把加大使用因特网和计算机资源来提供政府服务(电子政府)作为政府改革五大目标之一。美国各级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电子政务工作,如弗吉尼亚州在州长沃纳先生的提议下设置了内阁级的首席信息官,专门负责主持并领导该州的电子政务工作。
3、高度重视电子政府安全体系建设
一是通过颁布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种文件,如联邦信息管理安全法、电子签名法、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计算机安全法、电子通信隐私法、计算机欺骗和滥用法等多部法律,从法律上保护信息安全和隐私。美国联邦政府还规定,任何联邦政府的信息系统在没有通过隐私保护的评估和将评估报告送交美国联邦政府首席信息官之前,均不得开始采集公众信息和投入使用。二是建立完备的安全体系机构,从人员安全、物理安全、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安全管理规定和冗余等5个层次进行安全防范。美国电子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有用户身份认证和审查、存取控制、存取管理、防抵赖、收据保留、完整性、隐私和加密、服务可用性、信息可用性、审计和记录等,使用的主要技术包括虚拟专用网(VPN)、公开密钥基础实施(PKI)、SSL、入侵检测和数字签名等。三是从资金上予以保证,如布什政府拨款1亿美元专门用于开发数字签名技术,以确保电子政府网上通讯的安全。
4、社会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奠定应用基础实施以“公民为中心”的电子政务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政府的积极推动。美国政府、慈善机构和部分企业通过在学校、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在边远乡村建设宽带网设施,推动残疾人上网工程等措施,为电子政务应用奠定了基础。在积极为企业、公民创造上网条件的同时,联邦政府还加强宣传,主动推销服务,积极引导公民利用政府网络服务。据统计,目前美国人在办公场所和家中使用电脑的比例已达到80%,家庭拥有电脑数高达70%,已有超过60%的因特网用户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事务处理。
5、制定政策健全法律,提供完备的法制保障美国政府通过制发电子政务政策性文件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电子政务提供保障。据统计,美国共颁布了与电子政务有关的法律法规
32部。其中最主要的有1993年政府绩效法、1994年联邦采购简化法、克林格-科恩法(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和联邦采购改革法)、1998年政府文书工作消除法、2002年的电子政府法等。此外,还包括总统令和备忘录27项,预算和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有关电子政务文件31
个等,内容涵盖美国电子政务的战略、管理、资金、资源、安全、隐私保护、采购等诸多方面,为开展电子政务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制保障。
6、借鉴电子商务经验,采取市场运作模式美国进行电子政府建设不仅为了实现政府的高效廉洁,更重要的是提升美国
经济在全球经济的竞争能力。因此,美国政府充分借鉴电子商务的成熟经验,把电
子政务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形式进行建设,广泛采取了市场运作模式,市场化程度很高。如美国国家信息财团公司(NIC Inc.)和美国18州另9个地方政府合作,共同建设政府信息港,推动电子政务应用,走出了一条良性循环的可行之路。政府信息港的建设和维护完全走的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模式,不仅未花费联邦政府一分钱,每年还有大量利润用于电子政府发展和股利分配。据NIC年度财务报表显示,电子政务的赢利1999年为1610万美元,2000年为2690万美元,2001年为3920万美元,2002为4750万美元。电子政务收益年年上升,走上了良性循环的道路,为如何建设、管理和经营政府网站找到了一条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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