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如题所述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又称诉讼时效的客体。世界各国的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不尽一致。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未作规定,但一般认为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于支配权如所有权、人格权、身份权等,也不适用于形成权、解除权、催告权及承认权等。
  1.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为诉讼时效的客体已无争议。这包括:
  (1)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利息请求权。
  (2)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
  (3)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主要有必要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4)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5)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
  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通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要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和所有权确认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不同,物权具有永久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3.人身权请求权。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性质有所不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情况也不同。应根据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分别不同情况而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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