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公布,招录1359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时至6月14日24时,2017年7月8日至9日笔试。整理省考报考条件,供参考阅读。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0日(含)至1999年6月10日(含)期间出生);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本次招考公告中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为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院校应为经省教育厅认定的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含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市属院校和民办院校);
2、2017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3、于2017年6月10日前户籍为辽宁籍(不含外省学生在辽宁高校的集体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已经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的辽宁籍考生不得报考。
注:以上报考条件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判断,并结合当年的报考岗位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