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份参加工作,单位从2001年1月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现在想补交1997年至2000年期间的养老保险

1997年7月份参加工作,原单位从2001年1月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0年从原单位调转到现在的单位,现在查询养老保险账户参保时间是2001年1月份。到现在社保局去查询当初养老保险调转手续的时候,发现手续上写着缴费年限3年5个月。而个人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是1997年7月份。现在想补交1997年到2000年的养老保险,但是回复说必须把社保和档案都先转回原来单位所在城市,在那边补交后,再转回来,这边不能补交。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补交金额以当年的社平工资计算,比如当地当时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97年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一般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而且还有利息的收取。
最重要是滞纳金是一个庞大的数据。
本人建议你选择续交即可。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达半年或一年以上,平时也是可以享受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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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2
按照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要求说的办理,要么等退休时候一起补交省事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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