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份参加工作,原单位从2001年1月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0年从原单位调转到现在的单位,现在查询养老保险账户参保时间是2001年1月份。到现在社保局去查询当初养老保险调转手续的时候,发现手续上写着缴费年限3年5个月。而个人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是1997年7月份。现在想补交1997年到2000年的养老保险,但是回复说必须把社保和档案都先转回原来单位所在城市,在那边补交后,再转回来,这边不能补交。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