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电镀厂的车间设备等,成立电镀公司还要做环评吗

A为电镀厂,由于市场原因,未达设计产能,A将厂房以及生产线分租给B、C从事相应的电镀生产,B、C均为独立法人,租赁厂房为原A的电镀生产线(产品工艺上可视为A生产车间),且总量仍小于A原来环评上设计产能。在此种情况下,B、C还需要重新各自办理环评手续吗?为什么?办与不办的法律依据各是什么?

这种情况应由企业出具合格的环评报告,如企业无法出具,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环保部门,确认企业是否有合法的环评报告,以免投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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