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家有一个房子 最开始赡养老人这一块都已经口头达成协议大儿子一律不管小儿子和母亲一起住 房子坏了小儿子拿钱修复一切费用都是小儿子拿钱 那时候也困难,可是生活块好点了房子也要占了大儿子一家又是各种关系老人请吃东西,去家里住买衣服等等。。大儿子媳妇各种小话说着房子应该有他们一部分,这在法律上应该怎么算,当初没有大儿子一家没有赡养房子块占了不是买衣服 就是住他们家 现在弄得老人里外不是人,非常尴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可以,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