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异地可以报销。
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以蕲春县为例):
参合患者县外就医住院报销分两种情况:
一、经转诊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
(1)起付线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按45%比例补偿;
(2)住院费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部分,按50%比例补偿;
(3)住院费用20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补偿。
二、参合农民外出打工、暂住、探亲期间因病住院,原则上回本县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特殊情况异地住院(须是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
(1)起付线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按35%比例补偿。
(2)住院费用10000元以上部分,按40%比例补偿。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特殊医用消耗材料、特殊治疗、部分特殊检查费(单项费用超过100元)按40%比例补偿,最高补偿限额10000元。
新农合异地报销流程(以蕲春县为例):
县外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有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电子转诊到县外直补定点医疗机构(武大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省中医院等)住院,凭医疗卡和患者身份证可以在现场即时补偿;
二是在县外异地住院或非直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县合管办县外报帐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一表两证三种材料”,一表即一张转诊审批表(异地住院不需提供),两证即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三种材料即原始住院发票、住院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如果不是患者本人办理补偿手续,委托办理人也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
扩展资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蕲春县人民政府-新农合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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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流程:
1.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并盖章;
2.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社保机构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凭借医保卡在联网医疗机构、药店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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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
3、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4、大病报销
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流程
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并盖章;
2、所需报销清单:一般情况需要在所在卫生院出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例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转诊证明。
3、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社保机构审核;
4、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凭借医保卡在联网医疗机构、药店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