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要写一篇论文,题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分析和对策措施》,希望大家给提供一些论文质料,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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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及对策
(一)信息化问题及解决方案
“信息化”源于20世纪60年代,指培育、发展以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的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支持,信息化将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突破口。
第一,“生产发展”离不开农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快速、有效地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第二,“管理民主”需要农村信息化。农村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农村信息化主要包括农村行业信息化、农村行政管理信息化、农村生活消费信息化和农村社会资源信息化等内容。农村信息化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长治久安,是协调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基层“管理民主”的重要手段。
第三,“乡风文明”需要信息化。首先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广电网和电信网等多种信息传播方式,为农民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其次是开展农村远程教育,为农民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以适应现代农村发展的需要;再次是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这些方面都需要信息化的支持,信息化将加速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缩小农村与城市间的数字鸿沟,促进农村城镇化,为农民提供平等发展的机会。
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以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就是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农业和农村的跨越式发展,不再走传统工业和城市发展的老路,最终目标是要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关注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土地问题
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问题,必须坚持两条原则:第一,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第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重点是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二是征地制度改革问题,三是土地市场问题,四是农民宅基地问题。处理好这四个实际问题,对于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将会起到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1.关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改革开放以来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法律保障。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重申一些基本的法规要点。
首先是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这不仅符合我们国家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符合现代农业长远的发展要求。我们今后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探讨都要立足于这一点,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不变这个基础上深入研究。
其次是推进规模经营,不能动摇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否认,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确实有其局限性,目前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与“统一经营”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农户往往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土地经营规模过小、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农产品竞争力过弱。应当大力加强“统一经营”这个层次,确实做到统分结合。但是,“统一经营”必须有新的理解,主要是通过社会化的服务形式和产业化的经营体系来实现,绝不是恢复过去那样的集体统一经营模式。
第三是承包地流转必须用于农业。在土地流转中,不能违法改变承包地的用途,将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现在有些地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变承包地的用途,在耕地上挖鱼塘、栽树木等,甚至通过“以租代征”方式,避开土地审批,将农业用地变成非农用地。这是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规的错误行为,必须及时予以纠正。
2.关于征地制度改革问题
我国征地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探索,各个方面都非常关注。现在我们继续探讨征地制度改革,更要注意严格把握控制占用耕地和保护农民利益这两条原则。因为我国现在已经是人多地少,以大约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着超过世界20%的人口。即使根据最乐观的预测,我国人口增长还将持续到2040年左右甚至2050年以后,才会出现全国总人口持续下降的趋势,在这几十年中我国人均耕地还会进一步减少。如果我们现在就过多地占用耕地,实际上是剥夺了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保障。因此,我国理应建立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最尖锐矛盾之一,就是占用土地过多,明显超过控制指标。我们面临的依然是经济增长偏热,尤其是投资规模过大的问题。很多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增长,以低地价甚至零地价进行招商引资,导致耕地总量连年过快下降,人均耕地面积更是急剧下降。这样势必继续造成土地资源占用过多,影响到整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影响到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对此,针对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运用和发挥控制占用土地这个闸门的功能,是完全必要的。
在征用土地方面,应当严格区分经营性和公益性两种不同用途。经营性用地应当直接运用市场机制,在与农民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土地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形成的市场价格来取得。即使是公益性用地,也要注意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市场价格决定土地的征用价格。《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征地价格往往是偏低的,严重地损害了农民利益,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冲突,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稳定。现在农村最尖锐的矛盾是征地、环保和农民工权益问题,在这三大矛盾中尤以征地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最为尖锐,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再出现,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在土地征用结束后还要防止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擅自变性。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先以公益性用途低价征地,然后擅自变性为经营性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商业经营活动,从中赚取低价公益性征地带来的巨大利润差额。所以,对属于公益性用途的低价征地必须全过程实行监督,防止随意改变土地的用途。即使经过批准将公益性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也必须按照经营性用地的价格支付相关税费,并及时足额对失地农民实行追加补偿。对土地转让收益的支出应当纳入财政预算,明确规定用途和范围,加大用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争取逐步做到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
征地制度改革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首先是确保失地农民的利益。近两年征地补偿标准虽然有所提高,但还是建立在行政命令的基础之上,并没有反映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应当在征地过程中加快引进和扩大运用市场机制。在对待失地农民问题上应从多方面加以改进,充分考虑失地农民长远的生计问题。
3.关于土地市场问题
近年来征地问题上的一种突出现象是,对工业用地给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普遍过低。很多地方是以低地价或者零地价来吸引工业企业进行投资的,相当一部分地方的政府没有得到多少土地转让收益,有的甚至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补贴,以解决失地农民安置和长远生计问题。而用于发展商业服务和房地产等第三产业的土地,土地转让的价格相对较高。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工业用地为什么要实行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呢?原因是很多地方过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争先恐后地进行招商引资,纷纷把土地优惠当作最重要的优惠条件,以为土地价格越低越有吸引力。应当说,这是现阶段我国土地市场上出现的一种奇特现象,是一种不规范的运作行为,非但严重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利益,并且导致了土地的过多占用和粗放经营,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损失和浪费,亟待加以纠正和规范。
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必须正确看待招商引资。从目前各地招商引资的情况来看,引来的工业项目大部分是比较好的,但有不少工业项目综合效益并不高。有些工业项目看起来经济效益较高,但是资源占用多、能源耗能大、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较差。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明显过大,应当重点加大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项目引进力度,对引进工业项目应当注重高科技、低消耗、零污染、高收益。
如何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形成由市场决定土地价格的机制,合理制订工业用地价格,有必要确定工业用地的最低价格作为底线。确定最低用地价格,实际上对引进的项目设置了一个门槛。跨不过这个门槛的项目就不能进来,真正属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项目就能够进来,从而有利于提高引进项目整体的质量和效益。
在土地出让方面,必须改变长期以来暗箱操作的批租方式,实行公开运作的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和确定土地价格,使竞争力强的好项目优先获得土地。
我国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仍将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土地的增值效应是非常明显的。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处于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的过程中,一个公认的理论观点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也就是说农民拥有最重要、最短缺、最宝贵的土地资源,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应当成为农民受惠最多的过程,土地由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是失地农民较快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的一个重要历史机遇。
4.关于农民宅基地问题
农民宅基地是农民土地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这个问题日益显得突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势必涉及对原有村庄的整治问题,很多地方需要对村庄的原有布局进行规划和调整。现在多数地方农民住宅凌乱分散、占地较多,许多地方农民纷纷在村外建新房,导致村庄形成了“空心村”。这些村庄不仅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而且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需要通过村庄整治逐步予以解决。
鉴于目前农民居住过于分散凌乱的状况,今后住房布局调整的总体方向是趋于集中。当然,集中居住是趋势性的、引导性的和逐步推进的,而不是采用强制性手段在短时间内就要做到的,这一点应该明确。如何对农民住房集中布局进行引导?首先是科学规划,在长远规划中对作为农民居住点的村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事业发展,搞好生产生活服务,以此吸引分散的农户到这里建房或者购房,逐步实现集中布局的目标。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这样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
九、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培育新型农民
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培养新型的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是以新农民为主体。没有新型的农民,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这样,培育新型农民的历史任务就被提上了日程。新农民应该是讲文明、讲创造、讲科学、讲进步的现代化农民。但现阶段,相当数量的农民还存在如下不足:
(1)观念相对落后、保守,容易满足,不易接受新鲜事物。
(2)生活方式不够科学。
(3)创造力不强。
农民存在不足的原因:
(1)传统文化观念还没有完全肃清,特别是一些保守的思想和一些腐朽的思想还在某种程度上禁锢着农民的思想。
(2)信息不够灵通。这使得广大农民更加缺乏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更难以实现与外部世界的沟通。
(3)传统生活方式的惯性。这种惯性使人更容易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4)知识和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这种较低的知识和技术水平使人们不易融入现代生活,也使他们与现代生产方式相脱离。
解决农民不足的对策:
(1)加大资金投入,这是培养新型农民的物质保障,也是前提性条件。缺乏物质保障的新农村建设将举步维艰。
(2)在农村逐渐普及互联网,为农民接受最新信息提供条件。
(3)进一步加强农村的科、教、文、卫建设。一要推行科普教育,使农民的基础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二要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不收费;三要提倡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农村的卫生条件,讲卫生,讲文明,同时反对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四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成为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化农民。
(4)打破农民的思想壁垒,破除他们保守的观念。
(5)鼓励农民的首创精神,发掘农民的主体意识,使他们成为建设自己事业的主人。
建设新农村,需要新农民。但新农民的培养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应该循序渐进。在这期间,保证国家的持续投入就显得异常重要。同时,既要依靠农民来建设新农村,又要对农民进行适当引导,发挥其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克服其不足和弱点。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好我们的新农村。
十、新农村建设应从认识和行动上谨防三个误区
1.在传统管理体制惯性作用下,出于对政绩的追求,急于求成,搞典型、搞模式、搞一刀切,使新农村建设陷入花架子的误区。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但具体到处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各地农村,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如东部大部分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已经完成农村城镇化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如何上升到更高层次新的平台的问题;西部大部分地区则需要从满足生存需要的最基本建设开始进行。同样处在同一地区、或同一发展水平的农村,由于所处的地缘环境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不同的地缘环境,决定不同的发展次序和不同模式。
面对如此多样化、差异性大的中国农村实际,在新农村建设中,最需要注意的第一件事就是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标准。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自上而下占主导地位的政绩评价体系,却促进了将多样化、复杂化的问题简单化、模式化处理的工作倾向。如果走这样的路子,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就会陷入表面化、模式化、花架子的误区。在此,我们不是简单地反对制定标准、进行规划,而是坚决地反对那种闭门造车、想当然地设立的标准和进度,反对以统一标准来否定新农村建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做法。
2.在小农经济思维的误导下,将建设新农村看成是脱离城乡协调发展的孤立活动,从而陷入自给自足的误区。
中国农村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古代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的发源地和保留地,这种小农经济思维与遗存在县乡政府机关的计划思维和管理方式相结合,构成了新农村建设的最大观念障碍。在这种观念作用下,新农村建设最容易陷入的误区和偏差,就是将新农村建设看成是农村脱离开城乡互动前提的自成体系的再造过程。
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同时面临着两大任务:一是鉴于中国将长期处在二元经济结构的背景下,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使仍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在收入、生活方式、自身素质等方面,能够基本跟上中国现代化步伐,能够基本公平地分享中国工业化文明进步的成果,以避免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出现城市与农村发展的断裂;与此相关联的另一个任务是,通过新农村建设,避免中国现代化过程出现城市与农村发展断裂的同时,为农村的转型创造条件。中国农村的转型就是要通过新农村建设,使束缚在小农经济下的农村,向现代经济一部分的新农村转变。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战略,实际上是一条城市与农村双极互动发展的城市化道路,由此把现代化要素输送到农村,使农村成为准市民的培育和孵化基地。
在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实际中,有几种倾向值得注意。如在建设新农村的名义下,通过行政命令和利益诱导,使农民将艰难形成的资金积累投入到统一规划的农村住宅建设上来,使农民初步完成的原始积累,再次成为农民自我复制、自我固化的“笼子”;在发展农村教育体系上,出于满足自成体系的需要,违背目前出现的农村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的趋势,违背教育规模效应,出现村村搞学校、村村办不好的重复投资。
3.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看成是农村的城市化与现代化,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新一轮破坏中国农村原生态文化的运动。
在新农村建设中,这一误区是将已经流行于中国城市建设中的种种弊端以农村城市化为平台扩展到农村。以淹没中国民族文化、扼杀城市个性和独特内涵为代价的千篇一律的西式的城市建设,是近代以来中国城市建设中付出的最大代价。
如何使技术上的现代化与中国民族、本土文化恰当结合融为一体,是中国城镇化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在现代化城镇建设中,引入现代的技术文明与保留具有时代生命力、历史价值的民族文化并不矛盾,关键要在创新中使两者在相得益彰中实现新的结合和表现。中国农村作为中国民族文化和本土文化的载体之一,决定了中国新农村建设也必须要解决好中国农村的本土文化与现代技术文明有机结合的问题。但在对农村城镇化简单的理解下,却有可能出现将城市的广场、街道、绿化、建筑风格等,不加选择地搬到农村,或是在计划经济陈旧思维的束缚下,强行推行统一标准和风格的农村建设规划,使新农村成为千村一面的新村。
避免走入误区的方法:
一是要明确中国农村在中国走向城市化过程中的发展定位和功能预置。在中国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战略,其目的不是要永久地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而是要使目前仍然滞留在农村的农民也能够分享中国现代化的成果,不至于形成中国城乡发展的断层。必须明确那种认为中国城镇化结果是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因而没有必要将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而是要快速推进城镇化,为农村消亡创造条件的“农村消亡论”,以及将新农村建设看成是在封闭、静态中,脱离城镇化的自我发展的建设过程的观点都是不合时宜的。
二是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在充分调研、比较的基础上,对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分类、分阶段进行。要真正从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从解决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决不能搞一刀切、花架子。
三是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在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并且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在工业反哺农业中,不仅要注重物质层面的反哺,更要注重知识、科技和文化层面的反哺。要从“全营养”的角度,实现工业文明对农业、农村的反哺和支援,通过城乡土地整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民工教育体制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农业产业融入现代工业和农民自由流动创造条件。
四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对中国农村的具有独特价值的民族化、本土化资源加以保护和发展。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要同时启动中国农村、乡土文化的保护的立法和研究工作,通过有关法律和制度来实现对中国农村文化的保护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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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8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2个回答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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