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按规定权限承担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活动;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认证活动;根据授权承担全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受理产品质量申诉;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食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调查处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六)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组织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对全市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承担全市农业标准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应急预警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分析评估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权限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质量。
(九)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相应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组织我市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依法查处产品质量、食品质量、认证、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的违法行为。
(十一)垂直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中国,很多部门可以联合执法,即使他们没办法直接管但可联合其它执法部门,比如: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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