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机动车撞了横穿马路的行人,交警说是同等责任,伤者住院需手术,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说明总费用在2万左右,我个人已垫付5300,而且已经申请垫付一万。我和对方家属去交警队协商取车,对方要求我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垫付够一万才答应放车。我处于同情答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要求对方保险报销不完的,一家一半,对方不同意。现在我怕对方出院后拿我全责的认定书去法院起诉我,那我就亏大了,什么费用都是我全部承担。现在我该怎么办?可以取出车了吗?
我现在准备交警怎么判我就怎么赔付,反正我有三责险,对方太不讲理。
追答对的,遇到讲理的人,适当给予补偿自己也舒心,遇到蛮不讲理的人,就得和他讲讲法律,让他知道世界上不是他说啥就是啥,你也可以适当给交警施压,保留现场对你有利的证据,不能让这样的人一点责任也不负,起码要是个次要责任。
交警见得多了,放心,警察不会让守法公民吃亏的。
保险公司那边及时沟通,对事故认定书等证据一定留存完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便于后续理赔。
后续理赔时,直接让他找保险公司要钱,最好不要垫钱,以免无法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