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时候是冲动离婚,如果能够在冲动之后,还能有机会让离婚没有任何痕迹,有一个冷静期后,可能就不存在复婚的情况。
夫妻关系经过一次破裂,两个人经过冷静和思考,能够更珍惜对方,这个是有必要的。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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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相爱的人往往因为一件事情就赌气。“我不能跟你过了,我要跟你离婚。”另一方绝不示弱,“离就离!”一方有所呼,另一方有所应,谁也不甘示弱。以最痛快的方式到民政部门离婚,婚姻关系终止。事后再过了一两个月,可能彼此的那些好处,两人之间的那种甜蜜可能就浮现出来了。
但是这个时候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再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但人是有情感的,夫妻之间那种亲密,从相识、相知到相恋,最后结婚,一定是有一个过程,一定是彼此认可的过程。
当矛盾淡化之后,更多的是情感的回味,情感上的这种升华,可能就很后悔。所以我们觉得再婚有的时候匆匆忙忙,但再婚之后还惦记着前任的好处,带着这样的心情,再婚的时候一定也是不稳定的。
2018年7月16日,广东高院发布了《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正式宣告广东进入“离婚冷静期”时代!
01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出现?
广东高院设置了两种冷静期,一个是“情绪约束冷静期”,另一个是“情感修复冷静期”。
情绪约束冷静期
诉讼中你情绪太激动?好办,先冷静20天再说。
离婚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冷静处理,大部分在民政局就能协议离婚。剩余的离婚纠纷,在立案登记前,诉前调解也能化解一部分。法院受理后,诉讼中调解又能化解一部分。
只有矛盾较深的离婚案件,才会由法院审理后判决。这类离婚案件中,不乏部分当事人感情用事,不能理智对待离婚,当庭情绪激动,如果法院继续开庭,很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社会恶性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设置个冷静期,约束下当事人的情绪,20天的时间,该冷静的也自然能冷静下来了。超过20天,还是觉得日子过不下去,那就继续开庭审理。
如果在冷静期,夫妻双方和解,可以申请撤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有效化解矛盾,而且减少了法院的案件,可谓一箭双雕。
情感修复冷静期
你不想离婚,而且愿意修复感情,法院也觉得你们有和好的可能。这个时候,法官会给你们设置了一个60天的“情感修复期”,让你们好好“珍惜”这段姻缘,再冷静冷静!
由此可见,法院设置情感修复冷静期,也是有一定条件和基础的,并不会任意设置冷静期,为了减少案件而推脱责任。
02
离婚冷静期可以终止吗?
广东高院也考虑到离婚冷静期可能发生家庭暴力、吸毒、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故意拖延诉讼等情况,一旦出现,离婚冷静期就会终止。
转移财产的问题,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包括冷静期)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与冷静期配套出台的,还有财产申报制度。
如果当事人拒绝进行财产申报、故意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对拒绝申报或不实部分共同财产,予以不分或者少分。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保护令,禁止家暴一方接近另一方及其近亲属。
当事人主张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提供书面或者口头陈述、伤情照片、病历、带有威胁内容的录音或者手机短信、对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予以证明。(看到这里,你学会搜集家暴证据了吗?)
除了家暴可以提出行为保全,抢夺、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由法院作出裁定,责令对方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而且,抢夺、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反倒给了另一方终止冷静期的条件。
由此可见,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往往是那些情感尚有修复可能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因为情绪激动,而无法理性继续参与庭审的案件。
如果一旦夫妻双方存在离婚的法定事由(家暴、重婚、与他人同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准予离婚。
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审批期的规定,我国事实上变成了世界上离婚手续最简便、离婚最快捷的国家之一,离婚夫妇当场就可拿到离婚证。不少冲动的夫妇晚上吵架,第二天早上离婚,到下午就后悔了。国家为了避免冲动离婚,通过在离婚手续中规定一定的冷静期,给想离婚的夫妻以一定的时间进行慎重考虑,从各地的实践经验看,这种做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2003年后,取消了审批期的规定,面对离婚率逐年升高的问题,我国各地也采取了冷静期和专家调解的方法。例如,2004年,上海市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先发放离婚告知书,让他们给彼此一个“冷静期”。 同时,上海市普陀区、闸北区、松江区等地民政局,率先在婚姻登记处旁设立“离婚劝和工作室”,聘请“婚姻家庭咨询师”为想要离婚的夫妻提供咨询帮助,效果十分显著。松江区婚姻登记处统计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夫妇愿意走进咨询室接受辅导,其中70%的夫妇最终被劝和。而普陀区民政局推出劝和机制后,每年有30%的离婚当事人不当场办理离婚登记,其中很多人最终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1、加拿大法律规定,婚姻破裂而且分居达一年者,才准许办理离婚手续,除非已有通奸或虐待的证据;
2、美国的普通离婚程序中,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候期之后,离婚手续才会办理完成,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
3、英国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作出离婚声明后,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后,如果离婚申请人和当事人都认为婚姻无法维持,则准许离婚。
4、韩国为遏制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在2005年推出了“熟虑期”和义务调解制度。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妇如有子女,必须经过3个月的“熟虑期”,如无子女,则“熟虑期”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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