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在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划分电信业务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其中基础电信业务细分为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细分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两种;详细划分可参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条例》:规定对电信业务分类实施许可制度,并列出企业开展相关电信业务许可的条件及材料,以及许可证办理后需如续期、年检、变更等事项。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划分为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和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两种,主要针对B25类信息服务业务。
一、电信业务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二、增值电信业务,例如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在我国,从事基础电信业务,需依法核准,取得相关资质。”
三、不同区域关于不同类型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的法律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七条:“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2、外资企业
(1)中央层面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第五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