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在法院起诉了,如果没有偿还,对方可以申请支付令,如果仍会没有偿还,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4、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5、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扩展资料:
案例:
“老赖”欠款近5万3年不还 被拘留后果断还款
“老赖”东躲西藏,法院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告邹某终于在近日主动要求家人,筹集了45750元用于支付郭某等人的欠款,拖了近3年的案件终于得以了结。这是记者10月25日获悉的。
据了解,家住赣县王母渡镇的申请人郭某及其妹夫古某曾在被执行人邹某经营的煤矿打工,从事挖煤工作。2012年3月,因生意不景气,邹某向古某妻子借款6万元用于经营煤矿开支。后经结算,邹某分别拖欠郭某、古某工资5000元和21735元,并出具了欠条。
在郭某等人多次催讨下,邹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和借款,因此郭某等三人分别将邹某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后,邹某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郭某等三人于是在2012年12月2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涉农民工工资,该院迅速启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绿色通道,一方面努力寻找邹某的下落,另一方面对邹某的银行存款、房子、车辆等财产进行地毯式查询,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5年9月底,通过多方努力,执行法官获得邹某在当地做驾校教练的线索,于是立马对该县十几所驾校逐一排查,终于在10月13日找到了邹某本人,但邹某拒绝执行,态度也十分恶劣。
为了让郭某等人尽快拿到工资,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对邹某说理,但邹某一直以生活困难为由百般推脱,于是法官决定对邹某司法拘留15天。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邹某只得主动要求家人筹集了45750元,用于支付郭某等人的欠款,拖了近3年的案件终于得以了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赖”欠款近5万3年不还 被拘留后果断还款
欠钱不还在法院起诉了,如果没有偿还,对方可以申请支付令,如果仍会没有偿还,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4、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5、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扩展资料
1、欠钱逾期不还,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债务人的失信信息,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欠捷信钱不还,被法院起诉了,如果没有偿还,对方可以申请支付令;如果仍会没有偿还,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对于欠债不还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能通过报案处理。另外,由于欠债不还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受益人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