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帮儿子买的房子算儿子自己的还是算儿子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1.如果是婚前购买的,父母和儿子全资购买的房子,而且产权写的是男方父母和儿子的名字。只要你家儿子没被甜言蜜语迷惑,偷偷答应丈母娘的话加上她家闺女的名字,这套房子都是完全属于你们一家的财产。
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产权只能写你们两个父母的名字,如果加上你儿子的名字,不管是不是您们全额出资,假如写这父亲母亲儿子三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儿子的那三分之一都是他们两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儿子那部分的一半,也就是六分之一,如果离婚的话,是算作他妻子的财产。
3.如果女方有出资共同购买,双方可以按购买出资总额来商定房子的份额,比如男家为60%,女家为40%,事前需要协商好,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出现感情纠纷或者在供房问题出现矛盾的时候,在财产方面分配出现争议的问题。
4.只要是购房者自愿的情况下,任何时候都是可以加上任何一个人的名字的,但只要加上这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与他有关系,不管他有没有出资购房,也不管他是张三还是李四。具体看这两个特例: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另外,商品房首付和后面的月供都是算出资方式的。
5.关于拆迁
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
(1)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迁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那么该部分动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公有住房按照规定一方无权居住,那么该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最后给出的建议:现在中国离婚率越来越高,房车这种大件建议最好还是分开处理,婚前双方可以去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离婚后对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占一方的任何房产。这样可以避免在一不小心出现感情割裂的时候,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希望可以帮到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09
父母帮儿子买的房子,到底是算自己的?还是算儿子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你买的房子是全款的,还是贷款的?如果是全款买的房子只写你儿子一个人的名字,那当然是你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而且你儿子结婚之后还需要另外一方来帮忙一起偿还,这个贷款那肯定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最起码妻子结婚的时候可以分,他共同。进行常大的那一部分,而且包括房产的增值部分。
第2个回答  2022-03-29
如果是在婚前买的房子,那当然是你儿子自己的,而且房子必须也是你儿子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是在婚后买的,那你给他们了,那当然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了。毕竟这是婚后的呀。
第3个回答  2022-03-27
您好,父母帮儿子买的房子算儿子自己的财产,只要是房产证上面是儿子自己的名字就是婚前财产
第4个回答  2021-07-09
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自己儿子一人名下,那么就应该属于儿子一个人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下,那无疑是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这是在儿子儿媳没有还贷的情况下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