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工作期间,前三年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在中间又签了一年,后面有没续签,然后现在公司要拆店了,

问:在工作期间,前三年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在中间又签了一年,后面有没续签,然后现在公司要拆店了,我们这怎么要求公司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数额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虽然网友有段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补偿。
网友可以到劳动局维权,也可以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切记要保存好工资领取单、考勤表、员工牌等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15
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5-03-13
可以,你们的劳动关系存在追问

但是现在公司要求补签合同

可以具体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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