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人借钱一万,借条上写了一万五,一月后还,现在逾期了5天,他天天催我还钱,我不想给了?

如题所述

你向他人借款写了借条,现在逾期了,你不想还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对方有欠条可以将你诉至法院,你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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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4
不给是不对的,起码做人要讲诚信。至于你现在觉得是高利贷不合算了,当初为什么还借呢,既然敢做就要敢当,虽然国家法律不支持高利贷,但是你毕竟是违约方,你负主要责任,再说,这些人既然敢放高利贷,肯定有黑社会背景,还是不招惹为好。
第2个回答  2019-12-04
你为什么要借这么多钱?为什么还这么高的利息?既然你跟人家立了字据,就应该讲信用,把钱还给人家,接受这次教训,自己如果没有那么好的,还钱能力就不要借这种高利贷,如果你是被迫的,你可以到公安机关去举报,国家有名文规定,超过百分之多少国家是不会保护的,可以使你缓解一下还款的能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04
不想给没有用 上法院起诉 这钱还是得给 如果判决还钱再不给会把自己征信搞坏了 没有得到还落个不尝试 做法显得不明智
第4个回答  2019-12-04
我去,这么高的利息你都敢贷,百分之五十的利率简直不要太疯狂。我觉得你借钱的时候就没打算还,你想的只是怎么赶紧把钱弄到手。如果你不还钱,就等着人家起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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