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 借条上没有写明 利息而实际上已支付的利息能不能算本金

张三借我10万元借条未写明利息和还款日期。但是口头约定年利率百分之20.之后张三每年给我2万元。5年后不再付款,并说10万元已还清。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吗?

可以起诉,但是不一定能要回利息,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口头约定没有写下来债务人不承认,债权人是否有证据支持。下面是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约定的介绍。借款合同上必须落实所有的条款,防止时间长了对方不承认造成损失。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约定:
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约定民间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在这里要注意,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出现纠纷时利息要分两种情况计算:
1、约定利率超过四倍,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没有支付利息,出现纠纷后,法院对超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2、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当事人支付以后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该部分合同条款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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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9
可以起诉,但如果证明不了利息,很难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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