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一个黑夜的观后感(转载)”

如题所述

[“三个孩子,一个黑夜的观后感(转载)”]

又是一个中午,坐在电视机旁边吃饭边看电视,和往常一样<<今日说法>>,“三个孩子,一个黑夜的观后感(转载)”。但是看了看头我震惊了三个十五六岁得孩子强奸一个69的老婆婆,我有说不出的感觉——禽兽。但往下看,我知道自己错了,三个孩子是被冤枉的。

事情发生在2003的蒲县,时间定格在了晚上11点左右。三个孩子入室抢劫,强奸一个69岁的老婆婆。老婆婆报案后的第二天就出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作案者是三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在逮捕三个孩子后,他们先后承认自已入室抢劫,强奸,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三个孩子的口供出入很大,且和被害人的第一份口供不符,且除此以外就剩两把刀,一把刀的来历还莫名其妙。就这样在只有口供的证据下三个孩子被告上了法庭,但在法庭上三个孩子口径一致的说自已是被冤枉的,弄得连最后的证据也没了,事后检察院上书法院的内容是,证据不足,有待调查,而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距第一次开庭半年后后,检查院又以同样的理由上告法院只是上告书上的日期和批号不一样了。而法院作出判决,三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在时隔402天后,三名少年回家了。而在被捕后的三个月中,其中一名被告人在没有被判刑的情况下被拷上手铐,脖子上挂上抢劫,强奸罪在当地的小学,初中,高中,职高演讲。回家后的三人生活彻底改变了,其中一个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妹妹被迫辍学,外出打工,而他也走了;另一个寡言少语,最后一个虽已成家但岳父不认。看到他们的现状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而让我最愤恨的是当年调查人员今时的态度。其中一个已是今天的中队长,他现在说起来说今天的他肯定办不出那时的案子,且以那时经验不足和当时办案情绪有些激动作为说辞,观后感《“三个孩子,一个黑夜的观后感(转载)”》。其中还有一个说他也不知道当时为何会办成那样,只是说当时的口供直指三个被告人;而另外一个据被告人回忆说还参与刑讯逼供的则拒绝采访。而节目的最后也没说事情现在发展成了什么样子。

看完以后,我心里不禁有些疑问,我们身边的办案人员就是这样办案的么,!吃着人民的血汗,给人民办糊涂事,反过来说,这算糊涂事么?毁了三个孩子,毁了三个家庭,且在无罪释放后办案人员没有对受害者进行任何补偿,甚至很重要的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相关证明都没有,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我不禁想问当时的办案人员他们这8年是怎么过来的,他们没有自责么!没有悔恨么!这是毁了三个孩子三个家庭啊!难道就凭他们的一句现在肯定办不出这事,当时也不知怎么办的就行了么?他们想过三个少年么,想过当时还没定罪就当众让被告人承认罪状,还没通过法律手段就戴手铐,演讲,他们这是侵犯被告人当时的权利,因受法律制裁,但为什么他们现在反而都升官了,一个中队长,一个所长,还有一个更是当地**局副政委,我不敢想象,这都是什么?难道当时他们造成错案就惩治他们吗?现在他们只是受到道德的谴责,难道他们造成错案冤案就不应付法律责任么?

望向窗外,天外一望无际,几只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只是沧海一粟罢了。
八月六日观《三个孩子 一个黑夜》后有感。

 

“七夕专场——新还珠观后感(第二篇)”
/blog_7b6558d70100tpin.html
“七夕专场——新还珠观后感(第一篇)”
/blog_7c91b4640100t12x.html
“一部占有你的“第一次”,让你体会如做爱一样感受的剧集(斯巴达克斯:血与沙观后感)”
/blog_7b8d8c6d0100wh2n.html
“一路惊心观后感”
/blog_7b8d8c6d0100wh2l.html
  〔“三个孩子,一个黑夜的观后感(转载)”〕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aolonic.com/skin/templets/default/contents.html on line 45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