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公务员可以异地考试,考生选择考区时可选择辽宁省其他地区,笔试考点会在考生选定的考区内随机选择。
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 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1.5,市以下机关及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后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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