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出具的专业意见是否是一种法定证据种类

如题所述

一、鉴定意见(结论)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是指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称之为鉴定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七)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2、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三、鉴定人拒绝出庭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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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7
是一种法定的证据!为当事人陈述。

法律依据:涉及有专门知识的人的陈述的性质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22条第2款“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将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拟制为当事人的陈述,而当事人的陈述属于法定证据种类,故有专门知识的人的陈述也应当作为一种法定证据种类,故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背景之下,有专门知识的人的陈述视为当事人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种类。法考选择题要这样做。
法律实务当中看哪种主张对你有利,你就主张那一种。
搞理论的就按不是证据的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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