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持身份证先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证明,证明档案与身份证持有者为同一人,然后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用户需要注意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持身份证先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证明,证明档案与身份证持有者为同一人,然后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仍不行,持上述证明去派出所说明情况,请其签章证明即可。
用户需要注意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扩展资料:
办退休档案注意事项:
用户需要注意办理退休时需要确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比如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特殊工种相关的原始资料,如果有缺失的情况,影响提前退休。
用户需要注意办理退休时会遇到人事档案丢失的情况,按正常来说个人是拿不到人事档案,只有相关单位才能有接收档案的权益,人事档案丢失虽然不是个人的责任,但是眼前需要想尽一切办法找到用户的人事档案。注意人事档案在用户手里保管,切记开封人事档案,变成死档后就没有单位愿意接受,很可能档案就变成一堆废纸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退休以后,人事档案保管、存放何处为好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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