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我开车在市某广场地上停车场,以10码左右速度直行,左前方突然出现电瓶车男,约40岁样子,不知他撞的我,还是我撞的他(姑且算我撞的),就把他撞跌倒了,我的车子往前了大约10米的样子停了下来,然后我下车跟他道歉,看他好像就是摔倒腰部有点疼痛,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的我没有报警也有没有报保险,过了二十分钟后,他好像没事了,说歇一歇就行,要了我的号码,对我说你先走吧,于是我就开车走了。一个礼拜,他都没有打我电话,在第二个星期天早上,他突然打我电话,我吓的没敢接。
说实话,我感觉那天他没摔怎么样,我的车速很低,车是撞在他电瓶车前轮上连带他跌倒的,他的电瓶车没事。而且是二月份,穿的也多,我不太相信他能怎么样。
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当时没报警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但是事已至此。我想请问几个问题:
1.当时没报警,他放我走的,我也没赔钱,他可以告我逃逸吗?
2.对于轻微碰擦,事情过去了7天了,现场都没有了,这个有影响吗?
3.我不是不想承担责任,但是我不想被额咋,如果我跟他再取得联系的话,我该用什么态度面对呢?
4.我该怎么办?脑子很乱!
对方骑电瓶车是横向(从左向右),我是直行,基本上我们是以直角相对撞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