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轮代理的外轮代理业务实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建立船舶代理关系
备用金的索汇和结算
备用金是作为支付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委办事务和业务往来的一切费用的预付款项(包括船员的借支等)。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均坚持不为委托人垫付任何款项的原则。预付备用金是构成建立代理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
1.备用金的索汇
备用金的索汇数额是一个估算值,索汇项目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
船舶费用:引水费、拖轮费、吨税、移泊费、船舶检验费、海事签证费、港务费、衡量监装验舱验货费、物品供应费、垫舱物料费、扫舱洗舱费、燃料费、船舶代理费、淡水费、修理费、延期速遣费、港杂费。 货物费用:装卸费、货物代理费、理货费、货物熏蒸费等。 船员费用:船长借支、船员就医遣返费等。 杂费:邮电费、手续费、杂费。  索汇采取电传或电报索汇。
2.备用金的使用
发现可能超支时,及时提出增汇。 随时掌握船舶在港作业的进度和吨税执照使用期限,发生数额较大的费用时及时索补。 费用专款专用,逐船逐航次确定项目使用限额。 委托方未按索汇金额如数汇寄备用金时,开支以保证港口费用、吨税和代理费用开支为原则。
3.备用金的结算
船舶离港后,代理人一个月内做出航次结账单,连同应附的单据同委托方结算。 长期代理关系下,结算的原则是“一船一结”,余额采取结存的方式。 航次租船关系下,结算的原则是“一船一结、一港一结”,有余额时采取退汇的办法。
船舶进出港手续
I.船舶进港手续
有关检疫的手续,如检疫、灭鼠、预防接种、动植物检疫等。 海关法规规定的船舶进港需办理的手续:填报、缴验和提交有关的单证;缴纳船舶吨税手续;申请准予装卸货物的手续;添装船用物品的书面申请等。 边防机关和港口当局对进港船舶要求办理的手续:入港申请;指定锚地申请;使用系船设备的申请;缴纳港务费等。  2.船舶出港手续
向海关、海上安全部门和港13主管当局提出的出港申请,缴纳吨税的收据或免交吨税的证明,船长签字后的出IZl货物舱单。
船舶现场管理
船舶现场管理,是代理人为完成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委托办的各项业务顺利进行而从事的业务工作。主要业务:掌握现场业务工作的全面情况,指挥现场业务工作的进行,协调现场各项工作的船务调度工作。分派专人登船,在现场处理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业务工作的现场代理业务。
1.船舶调度工作
分船舶抵港前,船舶到港后,船舶离港后的调度工作。
2、现场代理业务
现场代理业务是指从船舶在港期间,在代理人的船务调度部门的安排和指挥下,为完成委托人委办的事项,在船舶现场从事的代理业务工作。主要内容为:船舶港前和联检前的工作,舰艇在港期间的工作,船舶离港前的工作,离港后的工作。舶在港期间的工作,船舶离港前的工作,离港后的工作。
相关文件的制作与处理
代理人代办的租船运输相关业务中,还有递接船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缮制装卸时间事实记录和装卸时间表、结算速遣费或滞期费,以及代理定期租船的交、还船工作等。
定期租船方式下的船舶代理业务
1.交、还船代理业务
承租人或船舶所有人委托代办交、还船工作,必须书面委托,并于船舶抵港前向代理人提供租船合同。交、还船时,必须遵守租船合同的约定。船舶如果提前或超过 “解除租约日期”抵达,要由承租人决定是否提前或逾期办理接船,并通知代理。按租约规定需船舶检验,代理人安排检验,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如果船长因不掌握租约条款而不同意签署接船、交船证书时,一般可签署事实记录,作为船舶方、承租方办理接船的原始根据。如租期中退船,必须在船舶所有人、承租人双方同意下,代理人才接受委托办理退船、还船手续。如延续租约时,需同时办理还船、交船手续。
2.停租、复租业务代理工作
船舶在租期内,由于船方原因,严重影响装卸作业或船舶已不能继续营运,承租人要求输停租手续,并签署停租证书或制作事实记录。
停租原因消除后,或船舶因故绕航后,返回原处或租约规定地点,或双方约定地点后,即可办理复租。
船舶航行中发生停租后又复租,在船舶到港后,代理人代替委托人办理停租/复租手续,签署起/停租证书或事实记录。停租/复租时的油、水存量由船长提供。

外轮代理外轮代理业务实务
在船舶代理业务中,建立代理关系的重要环节是预付备用金,这是支付船舶在港期间各类费用的预付款,包括但不限于引水费、拖轮费、吨税等船舶费用,以及装卸费、货物代理费等货物费用,还有船员费用和杂费。代理通常坚持不垫款原则,预付备用金作为建立代理关系的前提之一。索汇备用金时,数额是估算的,主要分...

外轮代理的外轮代理业务实务
建立船舶代理关系备用金的索汇和结算备用金是作为支付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委办事务和业务往来的一切费用的预付款项(包括船员的借支等)。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均坚持不为委托人垫付任何款项的原则。预付备用金是构成建立代理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1.备用金的索汇备用金的索汇数额是一个估算值,索汇项目基本上可...

外轮代理的外轮代理的形式
外轮代理分航次代理、长期代理、第二委托方代理和监护代理四种形式。航次代理:指委托人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均以每船一次为限,即逐船逐次办理委托手续。长期代理:一般是指船方和代理人之间签订有长期(1—5年或更长时间)代理协议。第二委托方代理:委托方一般是指提出委托,并负责支付港口费用的一方。

外轮代理外轮代理业务范围
外轮代理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处理船舶进出口相关事务,包括协助办理船舶引航、靠泊和装卸手续。作为代理人,负责船舶的提单和运输合同操作,以及订舱业务的代理。负责船舶、集装箱及货物的报关程序,确保合法进出境。代理承揽货物,组织货载,负责货物和...

外轮代理外轮代理的形式
外轮代理的多种形式包括航次代理、长期代理、第二委托方代理以及监护代理。在航次代理中,每一船次的委托与接受都是独立进行的,每次委托都会进行单独的手续办理。长期代理则涉及长期的合作关系,通常指船方与代理人签订长达1年至5年或更长时间的固定代理协议,这种代理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第二委托方...

国际货运代理和报关与报检实务哪个好?
个人觉得报关和保健要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定义,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学习任务一,国际货运代理岗位认知,包括国际货代企业外部环境认知和内部运行认知,以及相关概念、行业管理和职业资格等...

外轮代理的外轮代理的概述
我国的国际船舶代理工作,原来是由交通部设置的专营机构一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办理。该公司成立于1953年1月1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国际贸易运输快速发展,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1985年4月中国外运总公司系统正式成立“中国船务代理公司”。到1987年底在全国33个港15建立了分支机构。加入WTO后,国务院出台了《...

外轮代理外轮代理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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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轮代理的外轮代理的条件
从事外轮代理资质条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外轮代理是做什么的?是个船公司吗?\/
貌似回答过了 青岛外轮代理是个物流公司 简称外代 船代业务是其主营业务 船代业务肯定会有进口换单的业务 。一般象: APL船 是外代代理的。外理在场站 负责理货上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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