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裹脚?

如题所述

有四种原因:

第一种、女子缠足是封建社会对女子的性压迫,主要是为了满足男子的生理需求。男子既然要求女子为夫守贞,就要限制她的行动,不让她对外多接触,剥夺她和其他男子交往的机会,为此,缠足是一个“妙法”。它满足了男人某种需求:女人缠了小脚,就是弱柳扶风,非常地纤细和柔弱,这时候男性面对这样的女人,他会有非常强大的性冲动感产生。

第二种、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对女人和男人都有限制作用。这就需要限制人口的流动,那么限制已婚男人流动的根本就是限制女人,女人在哪,男人就不会走远。

第三种、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

第四种、相传,五代南唐国主李煜在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有求及其的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唐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

扩展资料: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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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3

裹脚是为了取悦古代男人,古代有三寸金莲之说。

相传,最初的裹脚还是来自于李煜,因为李煜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有求及其的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塘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

裹脚也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缠足女性因为走起路来比较慢,加上艳丽服饰,缠足女性倍感娇柔,看上去婀娜多姿,于是深得当时男子喜爱。

扩展资料

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起始时间,却始终是一个谜。

考古中发现至今年代最早的,缠足鞋文物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

具体做法: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

准备物品:

1.蓝色的裹布六条。大约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要比一般的长且要浆好,缠到脚上才不会挤出皱折。

2.平底鞋五双。鞋形稍带尖,鞋子大小宽窄要能随着缠脚的过程慢慢缝小、缝瘦。

3.睡鞋两三双。睡觉时穿着,可防裹布松开来。

4.针线。裹布缠妥后,把裹布的缝及裹布的头密密缝好。

5.棉花。缠足时脚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时用棉花垫着,免得把脚磨破生鸡眼。

6.脚盆及热水。缠足前用温水洗脚。

7.小剪刀,修脚趾甲及鸡眼之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裹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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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0

裹脚也叫缠足,始于五代末。

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

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

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北宋时期,太平老人著<<袖中锦>>中更进一步评论说:“近世有古所不及三事:‘洛花、建茶、妇人脚’。”可见北宋时期已经把女人裹小脚与洛阳艳丽的牡丹、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南宋初年,赵令时撰词《浣溪沙》,其中一句:“稳小弓鞋三寸罗。”从此,“三寸金莲”成为妇女小脚的代称。

到南宋末年,妇女裹脚已经比较普遍。

到元代,竟使妇女以不裹足为耻辱了。 女人裹脚不是从清代开始的,一直上推,大约产生于五代或宋初。

反正,唐朝人不裹脚。裹脚之风兴盛于明清。
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

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

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对女子来说,美是重要的。

是获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至于能不能走路,谁在乎呢?

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

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

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

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

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

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最标准型的是3厘米宽  10厘米长  [就是所谓三寸金莲]
裹足是中国封建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被封建统治者所扭曲了的社会思想畸形的表现之一。太平天国政权建立后,颁布了解放缠足令。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彻底革除了裹足的陋俗。

拓展资料

缠足做法

缠足的目的在限制脚的成长,并把已成长的脚拗折弯曲,所以缠足的年龄自然是愈小愈好,愈小脚愈软愈容易裹小,但是太早裹足,又怕它脚裹好了不会走路,也怕她年纪太小,无法忍痛,所以一般都在妇女会走路以后才开始裹脚,在中国生下来就算是一岁,平均会走的时候是三岁,让脚发育一年,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开始裹脚,四五岁其实依西方的算法不过是三四岁。

各地风俗不同裹脚的年龄也有不同,佐仓孙三《台风杂记》:"少女至五六岁,双足以布分缚之渐长渐紧,缠使足趾屈回小于蜷,倚杖或人肩才能步。

"林琴南《小脚妇诗》:"五岁、六岁才胜衣,阿娘做履命缠足……"郑观应《盛也危言女教篇》:"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断筋摧……"《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大凡女子生不已到七岁便将双足裹起……"宋车若水《脚气集》:"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

《脚气集》著于南宋咸淳甲戍年(公元1274年),综观所述,从宋代,女子在四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开始缠足了,如等年纪长大脚骨长硬,关节韧带活动性消失之后再裹,不但很难裹小,裹的时候受苦也愈大,所以到了七八岁还能裹得好,十岁以后裹起来就很困难了。

一年当中什么时候最适合开始裹呢?因为脚裹上去又烧又热,所以一般都建议到秋季天气凉爽的时候开始裹比较好。

清人顾铁卿《清嘉录》说:"八月廿四日,煮糯米和赤豆作团祀灶谓之餐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餐团缠脚能令胫软。

"因为裹脚要拜小脚娘,而八月廿四日是小脚娘的生日,所以大部分的女子都会选择那天开始裹足,也有人翻黄历或玉匣记择"缠足吉日"开始缠足的。

折叠准备

缠足前需要准备的物品:

1、蓝色的裹布六条。大约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要比一般的长且要浆好,缠到脚上才不会挤出皱折。

2、平底鞋五双。鞋形稍带尖,鞋子大小宽窄要能随着缠脚的过程慢慢缝小、缝瘦。

3、睡鞋两三双。睡觉时穿着,可防裹布松开来。

4、针线。裹布缠妥后,把裹布的缝及裹布的头密密缝好。

5、棉花。缠足时脚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时用棉花垫着,免得把脚磨破生鸡眼。

6、脚盆及热水。缠足前用温水洗脚。

7、小剪刀,修脚趾甲及鸡眼之用。[3]

缠脚的时候让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两脚裹起来以后,往往会觉得脚掌发热,有经验的人不会一开始就下狠劲裹,最好是开始裹的时候轻轻拢着,让两只脚渐渐习惯这种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紧,这一个时期可以从几天到两个月左右。

折叠试紧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些,这时还不能太紧,以两脚能忍受的小痛为度,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缠使脚向下略卷。

缠的时候预先缠第二、第五两个足趾,缠得向脚下蜷屈,连带的第三、第四两个趾头也就跟着向脚下蜷屈。

试紧的时间也须要数天到两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裹脚布浆得较硬,捶去皱折,略紧地缠在脚上,使脚受惯硬裹脚布及紧缠的压力,接着才能真正用劲裹紧。

折叠裹尖(裹脚趾)

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

同时还要把四个蜷屈的脚趾,由脚心底下向脚后跟一一向后挪,让趾头间空出一些空间来,免得脚缠好以后,脚趾头挤在一起,脚尖太粗。

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时候往往得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紧紧地勒住,缠的时候第二趾的趾关节和第三、四、五趾的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缠一次就得把几个扭伤的关节再伤害一次,缠的时候痛苦难当,缠好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

走动时重量压在内弯跪折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得更厉害,脚趾头因为才弯进去还没紧贴在脚掌上,走时脚趾关节容易长鸡眼,要时常用针把鸡眼挑掉。

白天一双脚痛得寸步难行,到了晚上一双脚放在被子里不但痛,而且蒸热燠闷,有时简直像炭火烧着一样痛苦,睡觉时只能把脚放在被子外,半夜起来捱着脚哭痛是常有的事,有的痛得去解开裹脚布。

但被发现了就是挨一顿毒打,然后再狠狠的地回去,经常一夜未眠整夜把脚贴在墙壁上取一点凉,第二天一早醒来,又得再解开裹布缠得更紧,缠到最后第三、四、五的脚趾关节会严重地扭伤甚至脱臼,扭伤脱臼的时候脚会肿得很厉害,皮肤也变成瘀紫色,痛苦至极,但是裹得仍是日紧一日,直到肿消了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着便可进行裹瘦的工作。

折叠裹瘦(裹脚头)

脚裹尖的时候,四个脚趾都已经蜷回到脚掌底下,可是却未必能熨贴靠在脚底下,裹瘦的工作是把小趾骨(也就是外把骨)向下向内推蜷入脚心裹,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脚心内侧往下用劲拗下去,然后用裹布勒着带紧,裹尖时二、三、四、五脚趾不过压在脚底下一半,裹瘦时要把外把骨缠倒,足趾当然压入脚心内侧更多,缠到最后,第三、四、五个脚趾尖要能碰到脚掌内缘,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

裹瘦的时候,裹脚布缠到最紧,整个力量又特别着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为血液循环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压疮溃烂。

缠的时候要把小趾骨用劲向下推,四个脚趾也顺着向脚掌内缘再推进去,使劲把裹脚布缠紧,缠好以后两只脚可能痛得半天不能走路,要勉强挣扎着,才能用脚后跟垫着走,走一步痛一下。

坐下时是一阵阵抽痛,睡觉时也会又涨又痛,如果脚上溃烂化脓了,那涨得更难受,得把脚用枕头被子垫高,有时得把脚跟搁在床栏上压着神经发麻才好受一点,天气热时足内发烧痛得更厉害。

痛得轻时睡了觉,两脚还痛得抽痉,或一夜频频痛醒,饮食无味。解开裹布,往往溃烂的部位和裹布紧紧粘着,勉强撕下来,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个月的时间,强忍痛苦挨到脚趾头都抄到脚内侧边,由脚内缘能摸到脚趾头,这样才算是瘦到家。

溃烂的伤口,处理不当往往愈来愈严重,到最后甚至会导致小趾腐烂脱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由此可知,要缠得一双小脚,真是得历尽千辛万苦,无怪乎缠足妇女对其小脚的呵护,胜于一切。

折叠裹弯(裹脚面)

脚掌裹瘦了以后,接着进行裹弯的工作,裹弯是要在脚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陷凹越深,脚掌弓弯的程度愈厉害,裹到脚掌折成两段,前段的脚掌与脚跟紧靠着,中间一道深缝有时深达四五公分,小趾夹在深缝里,脚背因为脚掌弯折的关系,向上膨起成高坡状,有些缠不好的脚背膨起如球。

裹弯了以后脚的长度就明显的缩短,标准的小脚要求的是三寸长,也就是10厘米左右,裹弯的过程靠的是在缠的时候把脚跟往前推,把脚背往下压,前后施力束紧,大拇趾经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脚心慢慢现出凹形,再用劲去缠,弓弯愈甚,大约半年左右脚就可以缠成弓形。

一般而言,缠足裹弯的时候痛苦情况稍为缓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脚掌裹瘦并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几岁才开始裹弯,裹的时候又要求特别短小,这时候痛苦就非常厉害,甚至痛得在床上翻滚。如脚裹瘦不够工夫,就直接把脚裹弯,往往裹好以后脚会变成向内钩援内弯,像香蕉一样的脚形十分难看。

脚由平直拗成拱桥状,再成马蹄状,直到脚尖脚跟紧靠在一起,脚弓缩得无可再缩的时候,才算是裹成一双标准的小脚。

缠脚缠裹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裹尖的时候将外侧四个脚趾蜷握,并将脚掌上的外侧纵弓部分拗屈。

裹瘦的时候脚横弓向下拗屈,并进一步对外侧纵弓拗屈。裹弯的时候才将脚的内侧纵弓拗屈,并进一步将外侧纵弓拗得更彻底。

脚裹好以后,脚掌上用于缓冲冲撞力量的脚弓消失了,走路时得用膝关节和踝关节做缓冲。

因为脚掌裹瘦到仅剩大拇趾,走路时脚掌向前推的力量很小,多以脚跟着地,运用大腿的力量运步,小腿肌肉萎缩不发达,所以缠脚了以后小腿也跟着变细,大腿则反而增粗,也有人走路时用大拇趾球和脚跟一起着力的,这样走路就变成外八字走路,也是小脚常见的走路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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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4-24
  1、原因
  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
  其二: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
  其三: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在五代以前,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
  其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
  2、简介
  缠足又称裹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众说纷纭。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兴起于北宋,在宋代开始流行并逐渐演变为残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
  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第4个回答  2010-10-05
汉族女性裹脚,最早出现于南唐的宫廷。宋朝也有,但是局限于某些士大夫家庭和青楼,裹脚程度也与后世不可同日而语。宋朝的劳动妇女是不裹脚的。电视剧射雕英雄传里面,江湖女子穆念慈竟然是小脚,金莲靴子还被杨康取走。呵呵,看来金庸老先生对三寸金莲情有独钟 ,恋足癖?好,接着往下说。

宋朝被蒙古灭掉后,汉人沦为最低贱的奴隶。绝望中,汉人把小脚当作民族文化特征坚持并扩大了。但是仍然不普及,蒙古人也不怎么关注这个。蒙古统治对汉族精神,民族性格的扭曲,是无形的,深刻的。所谓崖山之后无华夏,说的是汉人精神世界的沉沦,汉族文明精华的毁灭。明朝汉族只能靠粗鄙的草根阶层来光复了,朱元璋的弱点很明显。举例说,文天祥见忽必烈,坚持只作揖,不下跪。因为按照汉族礼节,平时大臣见皇帝,就是作揖。只是在特别重要的场合,比如祭祖,登基之类,才跪。其实宋朝大臣比起周汉隋唐已经降低了,要站着跟皇帝说话,而前代是坐着说话。蛮族的农奴制的伤害,今人往往估计不足。至于清朝,则是随时随地,三跪九磕头,主子圣明,奴才该死之类,丢人丢到俄罗斯。康熙特使见俄罗斯小官也跪,因为俄罗斯官员是康熙的客人,而康熙特使自己只是康熙的奴才。华夏礼教文化,就这样别满清代表了。

明朝小脚也不普及,金瓶梅里的小脚其实是有钱人的醉生梦死和腐朽的癖好。一个例子,明朝皇帝选妃子,也是要求把裹小脚的排除在外,因为小脚不是良家妇女的特征。

清朝刚开始是禁止裹脚,目的是制造满汉同类的假象。但是,投向满清的官僚士大夫上层,拥有的裹脚女人多,如果禁止裹脚过于严厉,则不利于联合官僚阶层。至于剃发,则是下层民众反抗激烈。其实,禁止裹脚,肯定比剃发要容易,但是呢,满清的选择是,禁止裹脚说说罢了,而剃发则用死力推行,不惜以上千万汉人的生命为代价,打断汉族的脊梁。更何况,后来满清发现,裹脚有利于削弱汉族的反抗能力,也就听之任之了。上层人士的审美习俗,对下层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加上满清政府的纵容,裹脚在清朝完全普及,包括每一个劳动妇女,从小就把脚搞残废。八旗妇女其实是很鄙视汉族的裹脚的,《红楼梦》里就是动不动骂人“小蹄子”。

裹脚,是一种绝对的陋习,是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应该感谢毛主席对解放妇女的伟大贡献。要说陋习,非汉族独有。欧洲的束腰陋习,危害不逊于裹脚。从小就束腰,直至弄得像个细腰蜂,观之令人恐惧且恶心。把肾脏子宫都搞坏了。恐怕某些精英不敢说欧洲人劣等吧。东南亚某国的长颈女,非洲的唇环,女性割礼,都是陋习。韩国妇女要把乳房耷拉到外面,老照片里都可以看到,正宗的韩服是要耷拉乳房的,也算陋习吧。有些清国遗民还考证出,努尔哈赤是高鼻梁,蓝眼睛—哎,幸好现在是白人称霸世界,如果是黑人称霸世界,又该考证成什么样子?总之,反思民族的陋习,根除它,都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因此而谩骂自己民族,动不动就说什么劣根性,把祖先拉出来鞭尸,就是自卑狂兼自虐狂了。

------------裹脚的彻底普及,就是在清代。不管是裹脚的规模,还是裹脚畸形的程度,“我大清”可谓是前无古人,“功”高盖世。

晚清“新政”,还强调“服饰发型不可更改”等等共四项坚持。大清集中了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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