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要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还要通过其他子女吗

母亲同意给其中一个子女啊,是母亲自己的名字。

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要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不需要通过其余子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的所有人是母亲,可以随意处置财产,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合法行为,其余子女没有干涉的权利。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需要明确房屋归属,如果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没有遗嘱,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另一方无权单独处分。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健在,那么可以去房产局直接过户给一个子女,这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其他子女无权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去世的被继承者,那么所有子女都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配遗产。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继承权,正常情况下遗留的房产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额,这个一半份额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故而其他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所以,如果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那就不属于遗产,私人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并不需要其余子女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04
首先,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需要到房管部门查一下底册上面是否有其他共有人。
父亲去世,其对房产的所有权部分就成了遗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
母亲同意给其中一个子女,在法律方面来说,只是将其对房产的个人部分包括对其丈夫遗产继承部分有处分权,而不能代表其他继承人处分其他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部分。
所以,过户时房管部门会要求其他子女以及其他房产共有人到场,且书面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或者房产赠与书,有的还要求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赠与公证书才会为你办理过户的!
第2个回答  2010-10-04
这个应该是的,因为房产证虽然是你母亲的,但如果是你父母共有的财产,那么你父亲也是有50%的,所以,其它子女和你母亲还要对你父亲的50%进行分割,要过户个其中一个的话,必须有其他人签字同意放弃才行,除非你父母有明确的遗嘱,说明自己的财产只给某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这个房屋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现在想变卖房屋,最简便的手续,是由你们兄妹或者你母亲其中一人继承。再由继承人来变卖该房屋。
如果是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最简便的手续是由你的母亲继承后可以由你母亲一个人变卖。
2、如果想让孙子继承,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规定是不可以的,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之列。孙子无权继承你父亲或者你母亲的遗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0-04
房产证上是你母亲的名字,那她要给谁就不要问别的子女了。遗产较高,建议你办赠于,这样能少交点税。具体的你再去房产局问一下,能知道的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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