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方正常行驶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不在斑马线上)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现在伤者家属让我认全责,还让我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现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我该怎么办???求大神指教,,,坐等!!!!

我查阅了相关资料,简单的描述就是: 1.如果行人走在人形横道上,机动车全责; 2.如果行人违章横穿马路,机动车于行人付同责。 新交法出台前机动车还有次要责任一说,出台后最好的结果也只是同责。 参考资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2.《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 3.《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 4.《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追问

那我现在该不该认全责,还有我没有那么多钱去垫付医疗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