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刑事拘留的期限看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遇到法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拘留后,立即将被拘留人员送
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三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说,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是7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看守所羁押一个月,说明犯罪嫌疑人至少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一种情形。
二、从逮捕的情形看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
取保候审尚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
针对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可以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针对检察院没有批捕,检察院自己可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
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和变更。
另外,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可以再次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总的来说,检察院没有批捕,也不要掉以轻心,如果发现有新的犯罪证据或遇到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会再次提请逮捕的,减轻罪责的最好办法是:坦白、立功、获得被害人谅解(如果有被害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