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想迁回原籍可以吗?

如题所述

可以迁移回原籍的。

但是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你迁移回去的理由不一样,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和要走的程序也不一样的。如下:

一、回当地原籍派出所拿到户口准迁入证明。

二:用取到的户口准迁入证明到现在户口所在公安局办理迁出手续。

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落户。

扩展资料: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参考资料:户口迁移-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10
一般因升学而迁移户口的,毕业后户口可以再迁回原籍。你可以让学校开具相关证明,确认不能落户,再根据你迁出地的规定办理迁回手续。是可以办理的
第2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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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01
有点难,要原来户籍地接收,才能迁回,还要到派出所办理手续,
第4个回答  2020-01-01
当然可以,我认为公民对居住地的选择应该是自由的。
特别是你想迁回原籍,可能出于故土难离或不忘乡情等原因,更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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