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女儿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有个女同学结婚已经4年了,最近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给了我这个同学,没过多久她又跟她老公提出离婚,他老公家要分她父母给她的房子,,房产证已经登记了我同学的名字,请问这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怎么样才可以让她老公分不到房子,因为她父母是为了批其它的地基才暂时将房子做在她名下的....请法律专业人士告知...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证登记了你同学的名字,这房子就是归你同学所有,除非房产证上有她老公的名字,她老公才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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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1
唉,父母给房子时,哪里能想到还有一天会离婚!
房子如果是父母赠予的,从法律上来说,夫妻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是属于双方共有的。
如果你找到理由,证明这不是父母赠予的,只是暂借她住而已,现在要收回。或者说这个房子是卖给她的,让她们夫妻共同支付房钱。或者,如果房子是按揭的,就更简单了,本身房子就包含一笔债务。
第2个回答  2010-09-01
不算是共同财产。结婚七年以上才算是。。。
第3个回答  2010-09-01
什么地方的,各地政策不太一样

按法律说,如果是她父母给她的房子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是要提供点证据,这个如果没有,可以补充了
第4个回答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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