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原谅,只要他做出了改变,你可以给他一个机会。大学的时候和室友卧谈,提及这个话题,我是态度激动并且鲜明的“一次不忠百次不容”派。理由也很简单,与爱不爱无关,我只是不能容忍自己的尊严被别人践踏罢了,但我现在的观点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
那时还没恋爱过,当我真的恋爱了,我发现我比自己想的还严格。根本还没到可能出轨的时候,我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宣判恋爱结束了。这期间,有自尊受创过,有爱人之心碎裂过。我没有预想到的情况屡屡出现,但好歹自己一直坚持本心没有改变。
但我对爱以及对婚姻的理解却渐渐有些不同,也不是说改变吧,应该说原来我能理解的范围是一亩地,那现在我可能能够理解三亩了。
现在我对于出轨的问题已经不会像过去那样选择“一次不忠百次不容”了,如果对象出轨了,我可能会看他的态度吧,他选择别人,那就离婚,他选择我,那我可能会当他和我们的婚姻生了一场病,给彼此一个机会,但这个机会也只有一次。
其实我是很自私的人,生活中最在乎的人可能只是我自己(不知道以后有孩子了会不会变),我想生活得幸福,因此在之前的恋爱我只盯着“幸福”。
如果这个人让我觉得不幸福或者未来不会幸福,那我对他有感情我也会离开,如果这个人我跟他没有爱情那当然更不用说了。
但是这些年,随着我和对象的感情逐渐加深,我觉得我们之间除了爱情,还有了一种羁绊,虽然我们没有孩子,虽然我们的血液没有联系,但我就是觉得有羁绊产生,他已经不像我过去的男朋友让我可以随时“拜拜了您”,他已经深入我的生命。
如果他出轨了,对我而言可能就像我的身体一部分生了病,只要有希望,我一定会先选择医治。但当我意识到无法医治时,如果割掉病变的这部分可以让我恢复健康活力,那我便会毫不犹豫选择割掉。